太空碎片始终是国际太空安全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,目前基于国际电联的标准,所有轨道高度低于2000公里的卫星,需要在失效后的25年内脱离轨道(再入大气层),避免过多的太空垃圾和碰撞风险。尽管国际组织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缩短卫星再入的时间,但至今为止还没有做到统一。但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在9月8日却出乎意料的公布了一份草案,内容显示“低于2000公里的卫星应该在退役后的5年内主动进入大气层烧毁”,这比现行的国际标准高出了5倍。而且,该草案不仅限制美国制造的卫星,即便是国外制造的卫星设备,只要它在美国本土提供服务,就要遵循该准则。不过目前只是草案阶段,要获得批准还有较长的路要走。
Stalink和太空垃圾碎片
草案内容表述说:“我们认为,卫星退役后需要5年内离开轨道的意义在于降低风险、保持灵活性和对更广泛的任务配置内容间取得了适当的平衡。”十几年来,美国方面在合同或者授权文件中一直遵循25年内主动离轨的国际标准,尽管有部分项目用到的卫星(如马斯克的Starlink)有承诺过可以在5-7年的时间内脱离轨道,但从未正式形成有效力的文件。一旦新的草案获得批准,FCC将在治理太空垃圾和太空碎片、保护航天器和空间站安全方面获得一把新的利器。
太空碎片
不过NASA似乎在跟FCC唱反调,首先NASA不否认大量的失效卫星或者太空碎片增加了碰撞风险,比如过去一年天和号空间站就曾经数次机动躲避“袭来”的Starlink星,但NASA通过其轨道碎片计划办公室提出了质疑:失效卫星离轨时间从25年降低到5年,大约只能够将太空碎片总量降低约10%(以未来200年计)。这似乎是在质疑新规的投入产出比太低,但FCC对NASA的质疑不予理睬,似乎是眼光看得更长远一些。同样的,FCC在其保留条款中还特别标注了对大中型卫星的失效后机动要求,以及对低轨卫星失效后5年脱轨的附加要求,这些都会在需要时进行补全。
太空碎片示意图
实际上FCC酝酿此草案由来已久,早在2020年就想发布该草案的蓝本,当时尽管没有对离轨年限直接要求,但是要求发射轨道高度400-2000公里卫星的商家缴纳1亿美金的履约保证金,如果其卫星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安全机动离轨,保证金将被扣除。还有如果造成损失,卫星公司还需要进行赔偿。但在随后的版本迭代时,履约保证金的说法被删除了。
巧合的是,就在FCC正式公布该草案的当天,美国航空航天学会 (AIAA)、铱星、SpaceX、一网联合发表了《卫星轨道安全最佳实践》 ,详细阐述了卫星运营商在开发、发射、在轨运行和处置过程中应采取的步骤。《实践》特别指出,低轨卫星力争寿命结束后1年内就主动再入大气层,最多不能超过5年;对于那些无法自动再入的卫星,或是轨道与载人航天高度重叠的卫星,都应具备主动机动离轨能力。看起来不管是FCC还是美国各大火箭卫星公司,都在积极应对太空碎片和太空垃圾的难题,这是为了全球宇航,也是为了他们自己——比如说SpaceX。